5 信息報告程序
(1)一旦發(fā)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xiàn)場人員應盡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質、地點,發(fā)生范圍和影響程度,迅速用附近的電話向礦井調度指揮中心匯報。
(2)調度指揮中心接到事故電話匯報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在通知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所有作業(yè)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的同時,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指揮部及其他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礦井調度指揮中心報到。
(3)同時指定專人向礦井調度指揮中心、安全部等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發(fā)生事故、災害的部門、時間、地點;
②事故類型;
③影響范圍;
④人員遇險情況;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⑥應急預案的啟動情況;
⑦已采取的應急搶救方案、措施和進展情況;
⑧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宜等。
6 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jù)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部門控制事態(tài)的能力,將應急響應分為兩級。即一級響應(基層部門)、二級響應(礦井)。
6.2響應程序
一旦發(fā)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首先啟動基層部門一級相應性質的應急救援預案,根據(jù)事故性質,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實施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礦井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揮中心)匯報,接警人員(調度指揮中心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電話匯報后,立即匯報值班調度指揮中心主任和調度指揮中心主任,由調度指揮中心主任立即通知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所有作業(yè)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同時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有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到礦井調度指揮中心,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工作小組,并根據(jù)指示啟動本預案,按照指揮部命令和各自職責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3處置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機構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災區(qū)人員,積極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各部門應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xiàn)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xiàn)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jù)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訊等系統(tǒng),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chuàng)造條件。
(4)根據(jù)救護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災方案和救災搶險計劃。
(5)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條件具備時,應在靠近災區(qū)的安全地點設立井下救災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揮由處理指揮中心選派具有救護知識,并熟悉現(xiàn)場情況的人員擔任。井下事故地點必須裝有直通地面救災指揮部的電話。
7 應急結束
7.1恢復正常狀態(tài)的原則
(1)以人為本的原則:事故現(xiàn)場搶險救援結束后,必須核實災區(qū)內傷亡人數(shù),確保遇險人員全部獲救。
(2)保證安全原則:恢復正常狀態(tài)前,必須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偵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誘發(fā)其它事故的隱患。
(3)實施監(jiān)控原則: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人工和安全儀器儀表的連續(xù)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各類隱患。
7.2恢復正常狀態(tài)的程序
現(xiàn)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如實向指揮部匯報情況,經核實達到恢復正常狀態(tài)條件,方可批準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xiàn)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之后,應急救援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調度指揮中心)組織恢復正常狀態(tài),首先制定恢復生產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同意后,按照恢復生產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恢復生產工作,并及時向礦井總調度指揮中心匯報。
8 后期處置
(1)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部門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援人數(shù),清點裝備、器材;核算救援發(fā)生的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3日內寫出救援報告。
(2)安檢部門協(xié)助上級有關部門勘察事故現(xiàn)場,對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部門,應保存完整的應急救援記錄、方案、文件、圖紙等文字和音像資料。
(4)分析總結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9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yǎng),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近距離對講設備等。
(2)急救設備,包括急救藥品、器具、設備等。
(3)搶修設備,包括工程車輛、登高設備、維修工具、備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6)測量設備。
(7)圖表資料:包括礦井通風系統(tǒng)示意圖、通風網(wǎng)絡圖及井下供水、注漿、壓風管路系統(tǒng)圖、礦井自然通風系統(tǒng)圖、礦井供電系統(tǒng)圖、井下調度指揮中心程控電話安裝圖、井下排水系統(tǒng)圖、礦井采掘平面圖、井上下對照圖等。
10 附件
10.1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現(xiàn)場處置方案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煤礦企業(yè)危險、有害因素復雜,在開采過程中存在多種傷害方式,但尤以瓦斯爆炸、煤塵爆炸以及煤塵爆炸的傷害性最大。
1 事故特征
1.1瓦斯爆炸
瓦斯是煤形成過程中伴生的氣體,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性,因此瓦斯災害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安全隱患,如果預防不當,管理措施不到位,將會造成事故。采掘工作面、采空區(qū)、盲巷和回風巷道等容易形成瓦斯積聚的地方,都可能引發(fā)瓦斯災害,形成礦井災難性后果。
1.2煤塵爆炸
煤塵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由于機械或爆破作用使煤炭破碎而產生的固體顆粒,揮發(fā)份含量大于10%的煤塵具有爆炸性,煤塵爆炸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一大災害,如果預防不當,管理措施不到位,將會造成事故,如井下綜合防塵設施不可靠、制度與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就有可能造成煤塵積聚,從而引發(fā)煤塵爆炸事故,采掘工作面、皮帶運輸巷、盲巷和回風巷道等地點容易形成煤塵事故,從而形成礦井災難性后果。
1.3 瓦斯煤塵爆炸
當?shù)V井發(fā)生煤塵爆炸事故往往還能引起煤塵(瓦斯)爆炸事故發(fā)生,事故危害極大。
2 現(xiàn)場應急處置
2.1事故現(xiàn)場應急處置應遵循的原則
(1)救人優(yōu)先的原則:現(xiàn)場工作人員本著“以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首先進行自救,然后進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擴大,縮小影響范圍的原則。
(3)保護救災人員生命安全的原則。
(4)利于恢復生產的原則。
2.2事故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fā)生煤塵、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后,在市局礦山救護大隊隊及醫(yī)護人員未達到之前,現(xiàn)場跟班干部或班組長要立即組織職工迅速開展自救和互救,要配戴自救器,按照最短的煤塵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面,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qū)電源。
(2)遇到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采取以下措施自救:
①煤塵爆炸事故發(fā)生后,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用濕毛巾快速捂住鼻口,就地臥倒,若邊上有水坑,可側窩于水中;
②聽到爆炸后,應趕快張大口。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產生強大沖擊波擊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聾;
③爆炸瞬間,要盡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溫氣體灼傷內臟;
④用衣物蓋住身體裸露部分,使身體露出部分盡量減少,以防止爆炸瞬間產生的高溫灼傷身體;
⑤距離爆炸中心較近的作業(yè)人員,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離現(xiàn)場,防止二次爆炸的發(fā)生。
(3)調度指揮中心接到發(fā)生煤塵爆炸事故的信息后,除按規(guī)定匯報外,調度指揮中心要立即通知礦井輔助市局礦山救護大隊隊盡快到調度指揮中心待命,隨時準備下井救人、搶險救災。
(4)及時從上一級切斷災區(qū)及其影響范圍內的電源,消除火源,防止再次爆炸。
(5)市局礦山救護大隊隊到達后,首先應組織人員進行偵察工作,準確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被困人員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等情況,積極搜索被困人員。市局礦山救護大隊隊員井下?lián)尵葧r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①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險人員,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②為了防止二次爆炸,發(fā)現(xiàn)火源要立即撲滅;
③確認無二次爆炸可能時,要及時恢復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復正常通風;
(6)在災區(qū)附近新鮮風流中選擇安全地點設立井下?lián)尵然兀皶r對井下傷員進行救護并組織升井。
(7)爆炸停止,遇難人員救出后,進一步檢查整個采區(qū)的情況,若有瓦斯超限或冒頂堵塞巷道,要采取措施進行排放和處理,只有查明整個采區(qū)確無隱患的情況后全面進行災后處理、恢復。
3 注意事項
(1)應急搶險人員應按規(guī)定佩帶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2)應采購國家指定的專業(yè)廠家生產的搶險救援器材,要嚴格采購、入庫、存放過程及使用前的檢查驗收關,并按規(guī)定使用。
(3)制定的應急救援對策或措施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最好執(zhí)行事前演練過的救援對策或措施。
(4)現(xiàn)場自救互救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yōu)先的原則,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損失。
(5)應急救援結束后,處理指揮中心應組織人員對本次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存在問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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