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2.當在混凝土橋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三、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干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jīng)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wǎng)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
五、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wǎng)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第三章攀登與懸空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攀登作業(yè)
第3.1.1條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xiàn)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F(xiàn)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yè)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第3.1.2條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yè),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第3.1.3條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guī)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二節(jié)懸空作業(yè)
第3.2.1條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wǎng)、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第3.2.2條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jīng)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第3.2.3條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二、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攬風繩,并應設立操作平臺。
三、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應按本規(guī)范有關章節(jié)進行防護。
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第3.2.4條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三、綁扎立柱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稍诘孛婊驑敲嫔辖壴?,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第3.2.5條進行預應力張拉的懸空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進行預應力張拉時,應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置張拉設備的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雨天張拉時,還應架設防雨棚。
二、預應力張拉區(qū)域標示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張拉鋼筋的兩端必須設置檔板。檔板應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1.5~2m,且應高出最上一組張拉鋼筋0.5m其寬度應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不小于1m。
三、孔道灌漿應按預應力張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四章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第3.1.1條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yè)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第3.1.2條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第3.1.3條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shù)據(jù);
二、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三、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第3.1.4條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所有臨邊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二、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guī)格和材質;
三、技術措施的節(jié)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四、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
五、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第3.1.5條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guī)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