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是指房間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的建筑。地下室大都附設在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內,多為無窗建筑。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fā)展,地下室建筑越來越多地被用來作為娛樂場所,一旦發(fā)生火災不僅疏散撲救困難,而且煙火還威脅地上建筑的安全。1993年1月3日,上海海底皇宮娛樂總匯正在裝修中的地下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發(fā)生火災,雖然市消防局指揮中心迅速調集六個消防中隊的10輛消防車150余名消防干警前往撲救,但由于火災發(fā)生在地下室,且有多名人員被困在地下室,這起火災致使11人死亡,13人受傷,造成經濟損失192.4萬元,而且其地上建筑也受到嚴重損失。因此,作好地下室建筑的防火設計尤為重要。下面就從安全疏散、防火防煙分區(qū)的劃分、內部裝修、自動消防設施的設置等幾個方面談一下作好地下室建筑防火設計應注意的問題。
??? (一)安全疏散
??? 地下室建筑的安全出口在火災時既是疏散口,又是排煙口,同時也是消防撲救口,常常造成人員交叉混亂,疏散撲救困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所以,地下室建筑每個防火分區(qū)應設不少于兩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對于有些地下室建筑面積較大,具有多個防火分區(qū)時,一是它們同時著火的可能性很小,二是建筑平面布置多個出口不但困難,而且不經濟。因此,對于這種情況,可利用每個防火分區(qū)的防火墻上通向相鄰的防火分區(qū)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應特別注意的是每個防火分區(qū)必須有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當地下建筑規(guī)模較小,經常停留人員少,如使用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15人時,可只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地下室建筑中的疏散樓梯為便于人員疏散,往往自下而上直通首層到達對外出口。在首層與地下室樓梯之間應設防火分隔措施,這樣既可有效地防止人員誤闖入地上建筑而不向室外疏散,又能阻擋煙火在這兩部分相互蔓延。而且《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明確要求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樓梯間,在首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與其它部位隔開并宜直通室外,當必須在隔墻上開門時,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 (二)防火防煙分區(qū)
??? 地下室建筑應用防火墻劃分防火分區(qū)。其建筑面積應比地上建筑更嚴格,以使火災時,把火災有效地控制在較小的范圍內,疏散撲救工作量小,火災過程中產生的熱量、煙氣少,火勢控制較易,造成的經濟損失少。如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地下民用建筑防火分區(qū)的最大面積為500平方米,而地上非高層民用建筑防火分區(qū)的最大面積可達2500平方米,一類高層民用建筑的為1000平方米,二類高層民用建筑的為1500平方米,正是根據以上原則作出的。
??? 地下室建筑防煙分區(qū)的劃分基本原則與防火分區(qū)的劃分原則是一致的,設置防煙分區(qū)時,如果面積過大,會使煙氣波及面積過大,增加受災面,不利于安全疏散和撲救;如面積過小,則會提高工程造價,不利于工程設計。因此,地下室建筑防煙分區(qū)的劃分應遵循以下原則:
??? 1、每個防煙分區(qū)的面積,對于地下建筑,其使用面積不應大于400平方米(當頂棚高度在6米以上時,可不受此限)。
??? 2、地下室建筑應單獨劃分防煙分區(qū),不能同其地上建筑部分劃分在同一防煙分區(qū)內。
??? 3、地下室建筑不設排煙設施的房間和走道,不劃分防煙分區(qū);如按規(guī)定設排煙設施時,凈高不超過6米的房間,應采用擋煙垂壁、隔墻或從頂棚突出不小于0.5米的梁劃分防煙分區(qū),梁或垂壁底至室內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