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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經(jīng)國家能源局以2013年第4號公告批準發(fā)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共分3章,主要內(nèi)容包括:總則、術語、架空輸電線路工程建設預算項目劃分。 本標準適用于35kV~1000kV交流架空輸線路電工程,±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輸電線路工程。 本規(guī)范面向相關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