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476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的設計、結構、試驗和標志的要求,規(guī)定在設備外殼內充入一定的保護氣體(空氣或惰性氣體),使其壓力高于外部環(huán)境壓力,以防止粉塵進入不含可燃性粉塵釋放源的外殼,避免在外殼內形成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
本部分還規(guī)定了結構和試驗的具體要求,包括擬用于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中正壓保護型“pD”電氣設備的防護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外殼及其關聯(lián)部件的結構要求,如果有的話,還包括保護氣體用進氣管道和排氣管道,以及為保證形成正壓和保持正壓保護型“pD”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裝置所必需的要求。
本部分不適用于具有內部粉塵釋放源的正壓外殼的要求。
本部分不適用于具有或不具有內部粉塵釋放源的正壓房間。
本部分不適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氣中的氧即可燃燒的火炸藥粉塵或自燃物質。
本部分不涉及可燃性氣體和粉塵混合物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