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項:
1.操作時應隨時注意滾筒的位置,防止割頂、割底。
2.要隨時注意電纜的拖動狀態(tài),及時處理電纜擠塞、卡蹩、跳槽等事故。
3.注意油溫及機器的運轉聲響,注意監(jiān)測顯示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停機處理。
4.停機時必須做到:隔離開關手柄回到“分”位,截割機構離合手柄要脫開,調速手把回到“零”位。
5.除緊急情況外,不允許用“閉鎖按鈕”停機。
6.采煤機工作時,應隨時注意各路水的出水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水路不出水,必須立即停機,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7.采煤機開機必須先通水,無水立即停止電機運轉。停機時,先關機,后關水。
8.截割電機經過長時間的運轉停機后,不要馬上關閉冷卻水。電機有過熱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需要點動電機時應盡量減少點動次數(shù)和延長兩次點動間隔的時間。
9.牽引操作必須按牽引送電、牽啟、方向、加減速的順序進行,正常情況下應先停止牽引后,再牽引斷電。
10.端頭控制站按鈕為微動開關,在使用時無須大力擠壓,不能用硬物敲打或頂壓,以免損壞微動開關。
11.更換截齒或其它檢修工作,必須在停止電動機,脫開離合器和隔離開關處于“分”狀態(tài)下進行;
12.下班或人員離開割煤機,應將截割開關,變頻器打到“分”閘狀態(tài),在停變頻器供水。
13.割煤機上的瓦斯報警和斷電裝置嚴禁甩掉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