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壓力試驗機操作工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操作。
第2條 操作前應檢查液壓油面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若缺油,需加到位后才能操作;試件要對正,保持在同一中心線上,墊塊要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剛度和強度。
第3條 操作程序:
1.表計指針調零對正,調好壓力檔位。
2.關閉升壓閥,打開回油閥,再啟動油泵。
3.試驗開始關閉回油閥,緩慢開啟升壓閥,到試驗結束。
4.試驗完成后,打開回油閥,關閉升壓閥。
第4條 操作中,試驗行程不得超過90mm。
第5條 作好試驗結果記錄。
第6條 試壓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
第7條 搞好場地衛(wèi)生,保證設備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