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guī)程適用于HK-218型實驗室硅表,操作前應仔細閱讀操作手冊。儀器使用溫度不超過40℃;儀器應安放在無振動和無腐蝕性氣體的環(huán)境中。
待測水樣溫度不低于15℃,水中不容許有膠狀物存在,水中顆粒物應小于5um。
試驗所用水質應為高純水,二氧化硅的含量要小于5ppb;試驗用和待測水樣用的取樣瓶和燒杯的材質應為塑料制品,嚴禁使用玻璃儀器,以免玻璃中的二氧化硅影響測量的準確。
正常測量時加顯色劑的順序是:酸性鉬酸銨+草酸(或者酒石酸)+1,2,4酸;制作校正曲線時,要采用倒加藥順序,即1,2,4酸+草酸(或者酒石酸)+酸性鉬酸銨,倒加藥溶液配置好后應在2分鐘內使用,以免產生微小的漂移。
每次測量最好分兩次注入水樣,以第二次顯示數據為準。
每次測量完成后應注入高純水,不排掉。
儀器長期使用后應清洗,將儀器蓋打開,去除比色皿,用5%的鹽酸溶液泡洗干凈,再使用。
儀器通電開機,不要經常開關機器,經常開關機器會產生漂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