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崗前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操作時必須戴好口罩和手套。
(2)禁止用嘴嘗試藥劑,飯前必須洗手。
(3)藥劑必須用多少領多少,藥劑飛濺到皮膚上,應立即用清水洗去。
(4)有毒的藥品,藥器放置點必須掛明顯的安全標志。
(5)不得將水、藥劑飛濺到電器設備上。
(6)藥劑桶必須堆放整齊、固定牢靠,禁止亂滾、亂拋、亂擲。
(7)嚴禁私自帶走藥劑。
(8)有毒物品應密封上鎖保存,領用手續(xù)齊全,并用專用器皿,不得混用。工作結束后,多余物品必須退庫,嚴禁外放,凡接觸的人都必須洗手洗臉后方可飲食。工作場所禁止吸煙。身體暴露部分有傷口未完全愈合的,不準接觸有毒的藥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