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工作臺、機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V。
8)使用的行燈要有良好的絕緣手柄和金屬護罩,燈泡的金屬燈口不得外露,引線要采用有護套的雙芯軟線,并裝有T形插頭,防止插入高電壓的插座上。在一般場所,行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危險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內(nèi)和潮濕的地溝處等,其電壓不得超過12V。
9)在一般情況下,禁止使用臨時線。如必須使用時,必須經(jīng)過動力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批準。同時,臨時線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安裝,不得隨便亂拉亂拽,并按規(guī)定時間拆除。
10)在進行容易產(chǎn)生靜電引發(fā)火災、爆炸事故的操作時(如使用汽油洗滌零件、擦拭金屬板材等),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以便及時導除聚集的靜電。
11)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桿、鐵塔、避雷針的接地導線周圍20m之內(nèi),以免在雷擊時發(fā)生雷電流入地下產(chǎn)生跨步電壓觸電。
12)在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地面時,導線斷落點周圍10m以內(nèi),禁止人員進入,以防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此時已有人在10m之內(nèi),為了防止跨步電壓觸電,不要跨步奔走,應單足或并足跳離危險區(qū)。
13)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黃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滅火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因為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有導電的危險。救火時應注意,身體的任何部分及滅火器不得與電線、電氣設備接觸,以防發(fā)生觸電。
14)在打掃衛(wèi)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電氣設施,或用濕抹布去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fā)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2. 防范觸電事故的安全管理措施
1)管理人員和機構。
為了做好電氣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術部門應有專人負責電氣安全工作,動力或電力部門也應專人負責用電安全工作。
2)規(guī)章制度。
建立必要而合理的規(guī)章制度,是保障安全、促進生產(chǎn)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規(guī)程、運行管理和維護檢修制度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都與安全有直接的關系。
3)安全檢查。
電氣安全檢查包括:檢查電氣設備絕緣有無破損,絕緣電阻是否合格,設備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防護,屏護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間距是否足夠,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是否正確可靠,保護裝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燈和局部照明燈電壓是否是安全電壓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電氣滅火器材是否齊全,電氣設備安裝是否合格,安裝位置是否合理,電氣連接部位是否完好,電氣設備或電氣線路是否過熱,制度是否健全等內(nèi)容
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是為了使工作人員懂得用電基本知識,認識安全用電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方法,從而安全、有效地進行工作。
5)安全資料
安全資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據(jù)。一些技術資料對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應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設備應單獨建立資料,每次檢修和記錄都要作為資料保存,以便查對。設備及人身事故的記錄也應作為資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