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粗木工程
第一條 粗木工程訂定水平椿板時,應注明與基準水平點的高度差,并在水平椿板上繪明挖土寬度、墻厚、柱中心線等,做為施工的準繩,訂立完成后,應由工地主任詳細復核無誤并報查驗后,方可開始挖土的工作。
第二條 復核各項放樣,尤其是地下室及一樓,應重新核對所有尺寸,如有錯誤,即時改正,以免以后無法更改,樓梯、平臺、踏步需畫出墨線以為組模工作時的準繩。
第三條 放樣完成立門窗框時,應注意位置是否正確,及垂直、水平等,并應加設保護板。
第四條 門窗框靠混凝土的面前,亦應事先加設鐵件,以便灌澆混凝土時,埋沒在內(nèi)增加牢固。
第五條 磚墻施砌完成時,應注意固定門框材料,可收回者應即收回,以免使模板工隨便裁剪損失浪費材料。
第六條 每層樓板灌澆混凝土前,在樓板四周模板上及各柱筋上畫水平高度記號,作為灌澆混凝土時的高低憑據(jù),施工前應復核門窗是否有變形或移位。
□ 土方工程
第七條 基礎挖土時應核對其位置寬度及深度是否正常,并隨時注意安全措施。
第八條 各層樓板灌注混凝土前,須以水淋濕模板,以水泥漿灌入柱底及施工接頭。?第九條拌合混凝土時應注意水灰比及拌合是否均勻,并檢查粗細骨材的清凈。
第十條 灌澆混凝土時,應振動搗實。如有溢出,應即時清理,樓板、梯階、欄桿,不可有高低不平的現(xiàn)象,梯階須用鏝刀抹平。
第十一條 回填土時,應分層灌水搗實,以免日后發(fā)生下沉及有龜裂現(xiàn)象。
第十二條 排夯卵石應注意排法,以立排為原則,不得平排,以增加其承載力,排后應搗實,石縫應填細石。
第十三條 混凝土灌澆時,工程人員不應離開現(xiàn)場,并時時注意水灰比的配合及各種裝配的衛(wèi)生給水、電氣、管路等,同時應叫電氣工、給水工、模板工、鋼筋工等在現(xiàn)場,以便有問題可隨時解決改正。
第十四條RC混凝土樓板灌澆完成后,最少應保護二日以上才能挑放紅磚。
第十五條 樓板拆除后如發(fā)現(xiàn)孔穴蜂窩及損壞處,應即用水泥砂漿填補完整。
第十六條 柏油油毛氈防水層完成后,應隨即做隔熱層施工,以免日曬及雨淋而生起伏現(xiàn)象。
第十七條 屋頂混凝土灌澆時應注意排水的坡度,在隔熱層施工時不能點破防水層,如發(fā)現(xiàn)有點破應注意空出,等防水工補修完成后再予補全。
□ 鋼筋工程
第十八條 配筋時應注意鋼筋的規(guī)格、數(shù)量、方向及間距位置是否正確。
第十九條 應注意梁的引長鋼筋、壓縮筋及接頭的倍數(shù)及鋼筋接頭的位置及接法應按照鋼筋標準圖的規(guī)定施工。
第二十條 應注意鋼筋與模板的距離,并用水泥砂漿做成的墊塊或鐵椅及吊鐵等保持其間距的正確。
第二十一條 灌澆混凝土時,應注意鋼筋的間距,如發(fā)現(xiàn)被踐踏走樣重疊時,應馬上調(diào)整改正。
□ 鋼筋壓接工程
第二十二條 壓接用的氣體,加熱用的吹管,應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品質(zhì)。
第二十三條 鋼筋的瓦斯壓接位置均應按圖說所注位置施工,并應選擇壓力較小的直線,上行的壓接的位置也應錯開為宜。
第二十四條 在壓接前應將壓接面的鐵銹、油漬等污物以電磨機研磨清潔。
第二十五條 如有下列情形時,應重行施工:
(1)壓接部位的鋼筋中心軸偏心超出直徑的1/10以上時,應加熱修正或切斷另行壓接。?(2)壓接處的擴漲不足時,應再加熱加壓至規(guī)定的直徑為止。
(3)壓接中加熱強的火焰突然停止或變化時,其壓接應切斷另行施工。
第二十六條 現(xiàn)場施工中應特別注意施工的安全,如腳手設備、氣體的防漏、防爆、防火等,應特別防范。
□ 模板工程
第二十七條 模板施設時,應注意材料是否安全,如模板厚度、梁及支撐尺寸等不符規(guī)定或有腐爛現(xiàn)象的均不得使用,只有尺寸規(guī)格過小施設間隔縮小支撐,才使用它。
第二十八條 模板組合柱面梁底及梁墻時,如遇門窗框,應防護門窗框木料,不使其破壞,如有可能不準其釘連在一起。
第二十九條 固定柱模的鐵絲如需與門窗框一起固定時,應墊木板,不使鐵絲直接扎在木料面,以保護木料的光滑。支撐應立在門窗框上也一樣。
第三十條 模板組立時,應核對其尺寸及水平,柱應垂直
第三十一條 拆除樓板模板時也應防護門窗框不使其破壞。最好事先交代拆模工在門窗框邊用拆除的柱模擋住。
第三十二條 復核各層模板的水平、墻柱的垂直、梯階需按粗木放樣的尺寸,切實組模,欄桿需釘高度指示釘,以保持欄桿面的平直。
第三十三條 模板的拆除應視位置的重要性參照施工說明書內(nèi)規(guī)定時間拆除,不準模板工隨意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