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井下電纜的日常維護和檢查
電力電纜和其他主要電氣設備一樣,運行中的絕緣狀況會直接影響到供電系統(tǒng)的安全。
對電纜進行日常維護和檢查,可及時發(fā)現問題,保證其安全工作。
(1)建立必要的電纜運行維護制度
?定期預防性試驗制度
對運行中的高壓電纜進行定期預防性試驗,可以發(fā)現電纜的受潮、臟污、局部缺陷及缺陷的性質等情況,對試驗中不合格的電纜進行及時的更換。電纜的絕緣是電纜運行狀態(tài)的反映,做好絕緣的測量是十分必要的。但電纜的絕緣電阻值與電纜的長度和測量時的溫度有關,為便于比較,應換算成溫度為20~C時每公里的阻值。電力電纜的絕緣電阻沒有規(guī)定明確的標準數值,鎧裝電力電纜每一纜芯對外皮的絕緣電阻一般不低于下列數值:
額定電壓1~3kV:粘性浸漬電纜或不滴流電纜,50MΩ;滴干絕緣電纜,100MΩ。
額定電壓為6—10kV:粘性浸漬電纜或不滴流電纜,100MΩ;滴干絕緣電纜,200MΩ。
千伏級以下的橡套、塑料電纜線路,其絕緣阻值不得小于100乘以工作電壓值(單位是Ω)。例如,電壓為660V時,阻值為660000Ω,即0.66MΩ。
一般情況下,絕緣阻值都應大于1—2MΩ。
?電纜的防護與裸鎧裝電纜的防腐制度
在對井下巷道進行整修、粉刷和沖洗作業(yè)時,必須對電纜線路進行保護,整修結束以后要重新將電纜懸掛好。摘掛帶電電纜時,應制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采煤、掘進工作面放炮時,應有防止崩壞電纜的措施。
鎧裝電纜應定期進行涂漆防腐,其周期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一般采區(qū)、運輸大巷的 電纜不超過2年,立井的電纜不得超過2-3年。
?井下供應電纜審批制度
井下采掘工作面應預先進行供電設計,經程序審批后配給電纜與設備,安裝完畢進行 驗收,合格后方可供電。對已拆除或不再使用的電纜要限期出井。
(2)電纜的日常維護和定期巡視檢查制度
電纜日常維護和定期巡視檢查制度的主要內容有:
?、俣ㄆ跈z查電纜運行和懸掛情況。日常維護的專責人要每天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诰€路及線路中的連接器(件)溫度。例如,接線盒、輔助接地板、線路溫度。專責人各班應檢查一次。線路表皮的最高允許溫度一般是:6kV,35℃—40℃;低壓橡套電纜, 50℃—55℃;連接器(件)接線處的溫度也不得超過同級電壓電纜。芯線的最高允許溫度(鎧裝紙絕緣電纜1~3 kV,80℃;6 kV,65℃;低壓橡套電纜65℃),并做好記錄。
?、垡苿釉O備的電纜,應由移動設備專責人(移動設備的操作者)班班檢查。掘進巷道或工作面附近電纜余下的部分,應呈“S”形懸掛,不準在帶電的情況下盤圈。電纜應嚴防炮崩、其他外力沖擊或用力拖拽。
④礦高、低壓電纜管理專貴人員,根據電纜管理要求實行全面管理,定期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使用單位,并限期處理與復查。
?、莞邏弘娎|的鎧裝層,若出現斷裂、松動應及時綁扎,立井井筒的高壓電纜應由兩人同時進行檢查維護。應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維護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