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科技興安”戰(zhàn)略,加強對安全生產科技項目(以下簡稱科技項目)的監(jiān)督管理,充分發(fā)揮科技創(chuàng)新在安全生產發(fā)展中的作用,提高安全生產領域的科技含量和整體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及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項目,是指根據我省安全生產發(fā)展需要,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預防事故發(fā)生、重大危險源監(jiān)測與治理、安全生產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等方面開展的基礎理論研究、軟科學研究和新方法、新設計、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裝備的應用、開發(fā)、引進、推廣、試驗以及四川省地方標準編制等,科技項目應具有創(chuàng)新性、先進性、推廣性、實用性。
第三條? 科技項目管理工作遵循“鼓勵創(chuàng)新、注重應用;規(guī)范管理、強化服務”的原則,保證管理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條? 四川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四川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以下簡稱省局)設立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專家委員會,組織專家參與科技項目的立項、驗收、鑒定(評審)等工作。提倡與國內外科研院所、高等院?;蚱髽I(yè)合作開展科技交流,實施聯(lián)合攻關。
第五條? 安全科技工作的重點是為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綜合治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萍柬椖繎o密結合我省安全生產具體需要和要求開展研究,以應用性技術研究為主,使科技成果盡快轉化為生產力。
第二章 項目管理
第六條 省局設立安全生產科技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全省安全科技工作:負責制定全省安全科技管理制度、審批年度科技項目計劃、年度科技經費計劃、研究決定科技項目等重大事項。
第七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省局科技裝備處),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科學研究、科技成果推廣及其它相關科技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條? 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聽取各科技項目負責人的匯報,決定科技項目的研究方向,討論與科技項目有關的重大事項,檢查正在實施的科技項目的進展情況,協(xié)調解決科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遇有特殊情況的,也可臨時召開會議。
第三章? 項目立項
第九條 科技項目的申報應符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管理規(guī)定,沒有成果及權屬方面的爭議。同時科技項目的申報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邢冗M的研究目標,創(chuàng)新的學術思想,科學、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較強的實用價值;
?。ǘ┯芯?、穩(wěn)定的研究隊伍,良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礎,必要的實驗條件,有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進展的可能;
(三) 科技項目的負責人必須是該研究項目的實際主持人,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完成該項目研究所需的組織管理及協(xié)調能力??萍柬椖拷M成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時間保證;
?。ㄋ模眯匝芯空n題要有依托工程;軟科學研究要有較強的針對性;新產品開發(fā)要有明確的目標市場;
?。ㄎ澹┙涃M預算要實事求是,申請手續(xù)完備,所需資料齊全。
第十條? 科技項目立項申報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審查”的方式進行。申報單位根據申報要求填寫《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立項申請書》,每年年初間報送省局科技裝備處統(tǒng)一進行形式和技術審查。
第十一條? 省局科技裝備處組織專家對申請立項的科技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擇優(yōu)選項。論證工作堅持科學、公正的原則,實行回避制度,對論證材料及專家意見保密。
可行性論證的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總體目標是否明確,以及立項的必要性;
2.研究的技術路線和方法是否正確、可行;
3.研究的關鍵技術或重點解決的問題、預期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是否先進合理;
4.申請單位是否具有完成項目的資格、技術力量和條件;
5.實施計劃、申請經費、人員安排是否合理。
6.預期的項目成果所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是否顯著,應用前景是否良好。
第十二條? 省局科技裝備處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對通過評審的項目進行審核,編制年度科技項目經費使用計劃。經領導小組審定后根據預算批準情況,統(tǒng)一下達年度科技項目計劃。列入重大或重點科技項目可優(yōu)先推薦申報四川省或國家安監(jiān)總局科技項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