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乙炔氣瓶的使用應遵守下列要求:
(1)使用過程中,乙炔瓶應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場所,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與氧氣瓶的距離不應少于5m。
(2)露天使用氧氣、乙炔氣時,冬季應防止凍結,夏季應防止陽光直接曝曬,環(huán)境溫度不宜超過40℃;超過時應采取有效的降溫措施。
(3)氧氣瓶嚴禁沾染油脂,可用肥皂水涂在瓶口檢查氣瓶口是否有漏氣,嚴禁用煙頭或明火試驗。
(4)開氧氣、乙炔氣閥時,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的側面,并緩慢開放,不應面對減壓表,以防發(fā)生意外事故,使用完畢后應立即將瓶嘴的保護罩旋緊。
(5)氧氣、乙炔瓶中氣體不允許全部用完,要留有規(guī)定的余壓。
(6)乙炔瓶應保持直立放置,使用時要注意固定,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嚴禁臥放使用。臥放的氣瓶豎起來后需待20min后方可輸氣。
(7)氧氣、乙炔氣瓶在使用過程中應按照相關的規(guī)定定期檢驗,過期、未檢驗的氣瓶嚴禁繼續(x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