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工程施工前,應作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周圍環(huán)境和地下設施(如電纜、通訊線路、天然氣管道等)的調查工作,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和設計要求編制詳細的施工方案。報送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施工前必須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2.土方施工應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合理劃分施工段、面,盡可能減少交叉作業(yè)面。
3.土方開挖應自上而下分層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辦法施工,以防造成垮塌事故。
4、使用機械挖土前,應先發(fā)出信號。在挖土機斗臂旋轉范圍內,不允許進行其它工作,挖土機裝云土石時,汽車駕駛員必須離開駕駛室。
5、推土機推土時,禁止駛至邊坡和山坡邊緣,以防機械下滑翻車。推土機上坡推土的最大坡度不得大于25度,下坡時不能超過35度。
6、當采用自卸汽車運輸土石方時,其道路寬度應不小于下列規(guī)定:
單車道和循環(huán)道寬度3.5m。
雙車道寬度7m。
單車道會車寬度不小于7m,長度不小于10m。
彎道半徑一般不小于15m。
7、大量土方回填時,必須根據(jù)墻體的結構堅固情況確定回填時間和數(shù)量。
8、深坑、深井施工要采取通風和測毒措施。開挖時如發(fā)現(xiàn)不能辯認的東西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9、開挖深井、深坑、深溝時要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在井、坑、溝邊堆放土石、材料,至少要距離坡邊0.8m以上,其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m,并對邊坡和支撐隨時檢查。
10、拆除固壁支撐時,應按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步進行。更換支架、支撐時,應先裝上新的再拆下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