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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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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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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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小河再生水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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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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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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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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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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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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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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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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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患皮膚病、眼角膜病和對瀝青有嚴重敏感反應者不得進行瀝青作業(yè);
2.按規(guī)定使用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
3.熬油應由有經(jīng)驗的工人看守,隨時測控油溫,熬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流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滅爐火,蓋好鍋蓋。當鍋中瀝青著火時,應立即用鐵鍋蓋覆蓋,封閉爐門、熄滅爐火;
4.裝運瀝青不得使用錫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過其容器的2/3,垂直吊運的下方不得有人;
5.配制冷底子油時,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超過80℃,并嚴禁煙火;
6.屋面貼鋪卷材時,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邊沿時應側身操作;
7.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內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yè)時,應定時輪換間歇、通風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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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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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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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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