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定動作速度 表1
施工升降機額定提升速度v |
安全器標定動作速度 |
v≤0.60 |
≤1.00 |
0.60 |
≤v+0.40 |
v>1.33 |
≤1.3v |
注:對于額定提升速度低,載重量大的升降機,其安全器可采用較低的動作速度. |
齒輪轉速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N=60000ud/πMn Z
式中:N一齒輪轉速r/min
vd一標定動作速度m/s
Mn一齒輪模數(shù)mm
Z一齒輪齒數(shù)
2.制動性能試驗,最大制動力矩應符合標準要求;
安全器整體安裝在試驗臺上,利用無級調速裝置等試驗設備使安全器動作,自動記錄動作速度和最大制動力矩,并打印速度和制動力矩曲線。試驗過程中,安全器的大螺母和指示銷不復位,但每次動作后,均須使離心限速裝置復位;直到測量的最大制動力矩達到或超過制動力矩計算值時,算作一次當量試驗,此時應使用專用工具使大螺母和指示銷復位;
3.安全器制動距離,計算制動距離應符合下表要求:
安全制動距離表 表2
施工升降機額定提升速度vm/s |
安全器制動距離m |
v≤0.65 |
0.15—1.40 |
0.65 |
0.25—1.60 |
1.00 |
0.35—1.80 |
v>1.33 |
0.55—2.00 |
在制動性能試驗中,安全器最大制動力矩符合標準要求時,測量并記錄碟形彈簧組的壓縮量 (指示銷頂部距小端蓋平面的距離),根據(jù)測量結果按下式計算制動距離。
L=πMnZl/1000P
式中:L一安全器制動距離 m
Mn一安全器齒輪模數(shù) mm
Z一安全器齒輪齒數(shù)
l 一防護目標被制動停止時碟形彈簧組的壓縮量mm
P一大螺母螺距mm
4.安全開關動作情況
安全器必須安裝安全開關。在安全器動作時,應能激發(fā)安全開關動作,以切斷電動機和制動器的控制電路。在安全器動作后,只有通過人工調整,才能使安全開關復位。
5.齒輪轉動輕便靈活性試驗
組裝后的整體安全器,用手應能使齒輪輕便靈活地轉動。
據(jù)深圳市金鼎安全技術事務有限公司多年來的經(jīng)驗,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檢驗標定中常見的問題及原因如下:
1.離心式限速裝置動作速度不穩(wěn)定
離心式限速裝置的甩塊甩開時的速度不穩(wěn)定。主要原因是彈簧失效;甩塊軸轉動不靈活;甩塊固定銷脫落和甩塊支撐彈簧片失效所致。
2.安全器整體安裝試驗時,離心式限速裝置動作正常但不能制動
離心式限速裝置的甩塊,甩開時的行程不夠,不能與錐鼓內壁的凸起嚙合。
3.離心式限速裝置動作速度標定時正常,組裝后整體安裝試驗時,動作速度偏離正常值
安全器齒輪軸與銅瓦間的間隙過大。
4.錐鼓形制動器的最大制動力矩達不到要求或最大制動力矩不穩(wěn)定
1)制動帶有油污、水或雜物;2)部分碟形彈簧片破損或碟形彈簧片失效;3)錐鼓形制動器大銅螺母與錐鼓螺桿間隙過大;4)制動帶局部破損、脫落,與錐鼓接觸面積減??;5)制動帶吸潮膨脹。
5.齒輪轉動不靈活
齒輪軸銹蝕、軸瓦損壞、制動帶吸潮膨脹或破損等。
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檢驗標定過程,實際上也是對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的一次維修保養(yǎng)過程,比如清潔制動帶表面、打磨錐鼓表面、更換失效的零部件、清理安全器內部的積水、積油、雜物、銹蝕等。每次檢驗標定合格后,均需加以鉛封或漆封,并出具檢驗報告才能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