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從安全的角度出發(fā)對木工平刨床的結構設計與制造規(guī)定了一般要求,主要適用于刨刀體旋轉的木工平刨床以及具有平刨床結構的木工多用機床。
1 工作臺部件
1.l 工作臺的升降機構不但應具有足夠的剛度,而且應能自鎖或設置有鎖緊機構。
工作臺面離地面的高度應便于操作,一般推薦為750~800mm。
l.2 工炸臺的開口應盡量小,其在零切削位置時的開口量Lz和最大開口量Lmax應符合表1規(guī)定。
表l mm
刨刀體切削圓直徑 D |
80≤D≤100 |
100 |
110 |
125 |
零切削位置時開口量 L2 不大于 |
40 |
45 |
50 |
55 |
最大開口量 Lmax不大于 |
40+δ |
45+δ |
50+δ |
55+δ |
注:δ為平刨最大刨削厚度。
2 刨力體部件
2.1 刨刀體的材科與結掏
2.1.1 刨刀體應有足夠的強度,應用45號優(yōu)質碳素鋼或機械性能不亞于45號鋼的材料進行制造,其抗拉強度不低于568N/mm2。
2.1.2 刨刀體外形應為圓柱形,嚴禁采用方形或三棱柱形的刨刀體,其裝刀槽應呈現楔形并盡量封閉。該槽內各部轉折處應加工有過渡圓角,且不得有裂紋。
2.2 刨刀片
2.2.1 整體式的刨刀片以及雙金屬的刨刀片的切削部分應采用W18CrdV和CaWMri或不亞于其性能的其地材料進行制造,硬度規(guī)定為;
高速鋼…… H R C 58~65
合金工具鋼……HRC 56~63
2.2.2 刨刀片的原始寬度應不小于30mm,重磨后的寬度應不小于原尺寸的2/3,并應確保鋒利:質量分布均勻,表面光滑,無裂紋、卷刃、銹蝕等缺陷。
2.3 刨刀體與刨刀片的聯(lián)絡
2.3.1 壓刀螺釘應采用45號優(yōu)質碳素鋼或相應材料制造,其強度應達GB 3098.1~ 3098.3—82《緊固件機械性能》標準中8.8級,并盡量選用標準螺釘。
2.3.2 壓刀螺釘應進行強度和預緊力計算。
2.3.3 在刨刀片與刨刀體安裝之前應對各刨刀片,壓刀條及壓刀螺釘進行分組配重,并連同裝刀槽一起編號打印記,同一刨刀體上各刨刀片的質量差應不大于2g。
2.3.4 壓刀螺釘在刨刀體全長上應均衡分布。安裝刨刀片時應按設計規(guī)定的預緊力對壓刀螺釘聯(lián)結進行預緊,這些螺釘的擰入深度應不少于5個導程,并應確保聯(lián)結的可靠性。
2.3.5 刨刀片與壓刀條、刨刀體緊固后其結合面應用0.02mm的塞尺在徑向檢驗,不得插入。
2.3.6 刀片伸出量應不大于1.1mm。同一把刨刀片的兩端及各把刨刀片之間在兩端的刀片伸出量允差為0.05mm。
注:對于自動送料的木工平刨床刀片伸出量允許大于1.1mm
2.4 刨刀體部件的平衡
刨刀體部件組裝后(不包括兩端的軸承)應進行動平衡。其平衡精度應達到:
eω = 6.3(mm/s)
式中: e —— 刨刀體部件重心至回轉軸線的許用偏心距,mm;
ω —— 刨刀體的工作角速度,rad/s。
對于具體的某一刨刀體應根據上述規(guī)定計算其在兩端平衡基面上的許用不平衡量,其計算實例見附錄B。
3 刨刀體固定裝置
3.1 機床上應設置刨刀體的固定裝置,以避免裝拆刨刀片時刨刀體的意外傳動。
4 傳動裝置的防護
機床上的傳動裝置如皮帶輪、齒輪等應盡量設置在機體內,或用形狀、位置合適的防護罩進行防護,以防止人體與之接觸或手指進入傳動件的擠夾部位。
5 加工區(qū)的安全防護裝置
5.1 總則
5.1.1 每臺本工平刨床均應配備有不影響制件刨削質量的加區(qū)安全防護裝置,以避免操體者的手誤入加工區(qū)與旋轉著的刨刀體接觸,盡量消除工傷事故的危險性。
5.1.2 任何結構的加工區(qū)安全防護裝置均應確保動作可靠,調整方便,同時還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刨屑、塵埃等對裝置動作靈敏性的影響。
5.2 履蓋式的安全防護裝置
5.2.1 一般要求
5. 2. 1. 1 當機床尚未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該防護裝置應能履蓋住整個加工區(qū),使刨刀體
不外露,在刨削加工時應能保持上述防護狀態(tài)或始終履蓋住刨刀體不參加切削的部分。
5.2.l.2 這些防護裝置的制造和安裝應保證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抗振能力,裝置上的螺紋聯(lián)結、鉸鏈銷等均應采取防松脫措施,所有的定位、鎖緊機構均應牢靠。
5.2.2 全履蓋式防護裝置
該防護裝置的護板底面在原始位置時與工作臺面之間的間隙應不大于8mm;其與工作臺面之間的距離有效調整范圍應不大于100mm,并能在該范圍內任一位置上可靠定位。
裝置上的防護執(zhí)行件的底面與工作臺面之間的應不大于8mm。該執(zhí)行件的轉動
(或啟、閉)應靈活可靠,并應確保制件退離刨刀體時回位重新履蓋住刨刀體的外露
部位。
5.3 自動送料裝置
5.3.1 任何結構的自動送料裝置均應設有預防制件回彈的機構具有這種防護能力。
5.3.2 裝置上的傳動系統(tǒng)應按第4章的規(guī)定進行防護。此外,送料輥、履帶等送料執(zhí)行件也應加罩防護。該護罩的底面與送料執(zhí)行件工作面之間的距離應不大于8mm。
5.3.3 機械手自動送料裝置的液壓或氣動系統(tǒng)上應設置有足夠數量的安全閥。其進料行程的起始與終止位置上應設有限位緩沖裝置。參與工作的機械手的卸荷動作應與進料運動互鎖。
6 吸塵與防爆
每臺木工平刨床均至少應提供有吸塵口。該吸塵口應盡量設置在機床下方的機體外,便于用戶安裝吸塵器之處。機床的電機、電器控制柜(或壁龕)和操作臺必須與排屑道、吸塵口隔開,以防失火和電氣元件的動作失靈。
7 振動與噪聲
機床上應盡量設置有抗振、消音裝置。在使用符合設計要求的刀具,刨削符合機床加工范圍的制件時應不產生異常振動。其空運轉噪產應符合相應標準
8 電氣裝置的技術要求
電氣裝置應符合JB 2738--80《機床電氣設備技術條件第一部分 普通機床電力傳動及控制》的規(guī)定。
9 隨機文件
機床的使用說明書中應詳細說明:
a.加工區(qū)的安全防護裝置的安裝、調整使用和維修方法;
b.校刀器的使用安全事項(對校刀器隨機供給的機床);
c.壓刀螺釘的材料、抗拉強度、屈服強度或服點(或機械性能等級)以及預緊力,在質量合格證明書中應記錄結構安全檢查結果。
附 錄 A
本 標 準 有 關 的 術 語
(補充件)
A.1 切削圓
切削圓員指刨刀體旋轉中刀刀在垂直于刀體軸線的平面內所形成的理論圓。
A.2 刀片伸出量
刀片伸出量是指刨刀體切削圓團半徑與刨刀體半徑之差。
A.3 工作臺的零切削位置
工作臺的零切削體置是指前后工作臺面與刨刀體切削圓的上素線相切時所處的位置。
A.4 工作臺開口量
工作臺開口量是指前后工作臺唇板前端之間的距離。
A.5 工作臺最大開口量
工作臺最大開口量是指后工作處于零切削位置上,前工作臺處于平刨削厚度位置時的開口量。
A.6 加工區(qū)
加工區(qū)是指兩工作臺之間的開口區(qū)域。
A.7 全履蓋式的防護裝置
全履蓋式的防護裝置是指在刨削加工過程中能始終履蓋住整個加工區(qū)的防護裝置。
A.8 局部履蓋式的防護裝置
局部覆蓋式的防護裝置是指在刨削加工過程中能始終覆蓋住刨刀體不參加切削的區(qū)域,而在制件通過后又能安全覆蓋住整個加工區(qū)的防護裝置。
附 錄 B
刨 刀 體 許 用 不 平 衡 量 的 換 算
(參考件)
根據平衡精度等級G6.3規(guī)定某一具體刨刀體部件在其兩端平衡基面上的許用不平衡量的換算實例:
某一刨刀體部件質量m為36k8(不包括兩端軸承),刨刀體直徑為122mm, 工作轉速n為6×103 rpm,其兩端平衡基面I和Ⅱ上的許用不平衡量確定如下:
n
a. a. ω ≈ —— = 600(rad/s)
10
b. 確定許用偏心距e:
6.3
e = —— ≈ 0.01(mm)
ω
c. 確定平衡基面I和平衡基面Ⅱ上的許用不平衡量u1 ,uⅡ:
çm 0.01×36×103
u1 = uⅡ —— = ———————— = 180(g.mm)
2 2
d. 確定平衡基面I和Ⅱ的直徑為112mm圓周上許用不平衡質量m1 ,mⅡ::
çm d 180
m1 = mⅡ = —— ÷ —— = ——— = 3.2(g)
2 2 56
因此, 該刨刀體部件在兩端平衡基面上的許用不平衡量均為180g.mm; 其在這兩平衡基面內直徑為112mm的圓周上許用不平衡質量為3.2g。
注: 在規(guī)定某一具體刨刀體許用不平衡量時只下班要規(guī)定上述"c" 或"d" 這兩個結果中的一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