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業(yè)安全健康記錄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記錄名稱:簡短反映記錄對象。②記錄編碼:編碼是每種記錄的識別標記,每種記錄只有一個編碼。③記錄順序號:順序號是某種記錄中每張記錄的標記,若記錄為成冊票據,則引有流水序號可視為記錄序號。④記錄內容:按記錄對象的要求,確定記錄編寫內容。⑤記錄人員:包括記錄填寫人、會簽人、審批等。⑥記錄時間:按活動發(fā)生的時間填寫,一般應寫清年、月、日。⑦記錄單位名稱。⑧保存期限與保管部門。
(2)編制要求
①要求做到記錄完整能清楚反映職業(yè)安全健康活動全過程的有關信息,在設計表格時,應充分注意到這一點。②在設計記錄表格時、必須遵循簡單實用的原則,即內容能在一張表格內記錄完整的,決不設計成兩張表格,在記錄中不應出現與職業(yè)安全健康活動無關的內容或重復的內容。一張表格中若只需填寫50%以下空格就算完成時,這張表格設計是不夠合理的;若表格表達不清又需另作文字補充時,表格的實用性也需要改進。③在編制程序文件和作業(yè)文件的同時,應分別編制與其相適應的記錄表格,方法是:首先要將記錄的內容一一列出,然后根據所列的內容編制表格,必要時可將必要的表格附在相應文件的后面。④匯總所有記錄表格,企業(yè)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的重點,應從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整體性出發(fā),對表格間的內在聯系和協調性、格式的統(tǒng)一性和內容的完整性等方面進行審核。審核并做相應修改后,報主管領導批準。⑤將所有表格統(tǒng)一編號,匯編成冊發(fā)布執(zhí)行。必要時,對某些較復雜的記錄表格要規(guī)定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