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重量必須按設計規(guī)定要求,嚴謹超負荷使用。
2、 井架的底座必須安置在堅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礎土層承載力,應不小于8kpa,并澆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礎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3、 高度為10-15m的井架應設纜風一組(4-8根);每增高10m加設一組。纜風繩上端要用繩耳和卸甲連接,并用3只以上的鋼絲繩夾緊固。
4、 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連接點必須經過計算,井架附墻桿不得附在腳手架上,附墻桿材質應與架體的材質相同。
5、 井架搭至11m高度必須設置臨時纜風,待固定纜繩或附墻支撐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為45度-60度,與地錨或樁頭必須牢固連接。地錨、樁頭要安全可靠,樁頭后需有拖樁。如使用木樁,木樁直徑不得小于15cm,埋深入不小于1.5m。禁止將纜風繩扇在拴在樹木、電桿上。
6、 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起纜風繩上的花蘭繩絲,必須加以保險,穿越馬路時,要采取靠靠的安全措施。
7、 纜風繩不準在高壓線上訪通過,與高壓線必須保持規(guī)定的按距離。
8、 井架的立柱應垂直穩(wěn)定,起垂直偏差應不超過高度的千分之一,接頭應相互錯開,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應超過2個,井架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繩筒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15倍,無槽光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20倍。
9、 井架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m,擱置點必須牢靠,通道兩邊必須裝設防護欄桿,并裝有安全門或安全規(guī)范。
10、 井架吊蘭必須有防墜裝置和定型化的??垦b置、沖頂限制器和安全門;吊藍提升應使用雙根鋼絲繩;吊蘭兩側裝有安全擋板或網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車等物件滑落;吊蘭的焊接必須符合規(guī)范。
11、 井架頂層必須周圍及通道口,必須裝設隔離防護柵,井架高度超過30m,需打設雙層安全柵;如無法設置隔離棚,則井架四周必須掛安全網,安全網應三面包滿。
12、 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罩。
13、 卷揚機應采用點動開關。
14、 井架吊籃與每層必須有醒目的型號裝置或標志。
15、 裝設起重撥桿的井架,底部應有3-4t的壓重物,撥桿底座要出建筑物,撥桿頂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撥干與井架的夾角應在45度-70度之間,并設保險鋼絲繩,起重鋼絲繩應設置限位裝置。 撥干不得碰到纜風繩。
16、 井架吊籃內嚴謹乘人。
17、 井架進行保養(yǎng)維修工作時,必須停止使用。
18、 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謹隨意拆除。
19、 拆除井架,應設置臨時纜風。遇設有兩層纜風繩的井架的,應對下層纜風繩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房客拆除頂層纜風繩。
20、 搭拆井架要設警戒區(qū),并只定專人負責,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
21、 補充交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