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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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梅山島商務
中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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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項)工程及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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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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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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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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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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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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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質量技術交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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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人進入施工現(xiàn)場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法律。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不準》、《十項技術措施》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帶。上崗作業(yè)前必須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2、參加施工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技術操作培訓合格方可進入現(xiàn)場進行施工。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操作證上崗作業(yè)。嚴禁無證上崗作業(yè)。操作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得酗酒,不得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合的機械,不得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種操作證的人員操作。操作時精神要集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停機,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作業(yè)。
3、施工用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標準配電箱。嚴禁無特種作業(yè)證人員玩弄機械設備及電器。連接或拆除電器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完成。
4、所有進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項目部質安科安全教育與登記后方可作業(yè)。特種作業(yè)證、上崗證、專業(yè)資質證等證件上交齊全。
5. 鑿樁必須隨時跟上施工進度,在照明允許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晚上宜將影響挖土與施工的樁鑿除。樁體鑿斷后,須用鋼絲繩在安全距離外將斷樁吊走,樁體傾覆與行進路線內嚴禁站人。斷樁必須放置在安全地點,并臨時固定,及時運走,以防樁體滾動傷人。嚴禁放在土體坡面處。工程樁嚴禁超鑿,每段樁身截斷不得超過1.5m,最后1m樁體須粉碎。至樁頂標高時必須預留300mm樁體用人工修樁,具體標高以施工員控制為準。鑿樁時如發(fā)現(xiàn)爛樁應及時鑿至砼密實處,對檢測工程樁的樁頭面應修整鑿平至密實處。
6. 修土:由于基坑周邊安全非常重要,因此修土必須24小時配合。對于基底人工修土部分,不得采用挖深再回填的作法。修土前必須檢查周邊作業(yè)環(huán)境,必須將梁底墊層清理完畢方可作業(yè),同時應觀察是否有邊坡過高、樁體有傾覆可能的危險情況,必須消除隱患后方可作業(yè)。
7.挖機開挖至基底標高以上300mm,底板下部剩余土體由人工修挖,地梁及承臺采用人工挖土?;訕吨苓?m范圍內,采用350厚C20砼墊層封底,須在12小時內完成。底板及其余坑中坑、承臺、地梁部位在24小時內完成100厚碎石墊層與150mm厚C15砼墊層,并及時完成磚胎模施工。磚胎模周邊的回填要及時跟上完成。墊層的陰陽角做成圓弧形,地梁及承臺的磚胎膜按240墻砌筑。
8.地下室底板防水卷材施工范圍如下:a、底板底(含四周上翻梁底);b、承臺、地梁各側面從底板底往下翻250mm;c、各類坑井從底板底下翻500mm處;d、后澆帶底及斜坡面均做,逢后澆帶的地梁、承臺側面在后澆帶底部范圍內貼高分子卷材至梁、承臺側面底e、在底板外側包覆承臺、地梁外側面及頂面并翻至底板底面標高以上250mm。滾鋪卷材時,接縫部位粘結嚴密。同層卷材短邊接頭相距不得小于1.5m,短邊和長邊的搭接寬度均不應小于80mm。
9.鋼筋工及木工須按圖施工,必須服從項目部安排的施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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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jīng)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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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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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質安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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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交底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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