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嚴格按照省交通廳、財政廳、物價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收費。不擅自降價,不惡性競爭,不靠壓價哄搶生源。
二、 憑《收費許可證》收取培訓費,不亂收費。
三、 將各種培訓收費標準公示在駕校業(yè)務大廳明顯位置,并公開監(jiān)督電話。
四、學員入校前進行資格審查。
五、收取培訓費必須開具正式稅務發(fā)票,不得打收條。
六、講文明、講禮貌、待人謙和,使用“你好”、“請”、“對不起”等標準用語,熱情服務。
七、嚴格按照報培訓的業(yè)務程序進行工作,不斷提高業(yè)務技能,不斷提高辦事效率。
八、妥善保管身份證、書表,不得丟失。對身份證、書表的進出,建立登記手續(xù)。發(fā)現身份證丟失,主管應及時查找,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連帶責任。
九、按照車管所千分之三差錯率的要求,對報培訓的有關證件和書表進行嚴格審查,不斷降低差錯率。
十、設立報開培訓程序的正確樣表,做好咨詢、解釋、協助工作,讓報名的人員高興而來,滿意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