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zhí)行黨委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任務和要求,進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情況。
17.1.2? 經常對公司的黨風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及時提出教育與管理意見。協助黨委制訂黨風廉政建設規(guī)劃,制定實施方案,作出部署安排,抓好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主要任務的分解和落實。
17.1.3? 參與對黨員、干部的評議考核,參加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17.1.4? 結合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實際,通過多種形式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不斷增強黨組織和黨員的拒腐防變能力。
17.1.5? 負責受理、查處黨員違反黨紀案件的工作,組織核實,起草立案報告,及時向公司黨委和上級紀檢領導機關匯報。
17.1.6?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有關經濟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理工作,做好案件檔案的立卷、整理保管等工作。
17.1.7? 負責公司范圍內紀檢信訪日常工作。依據實際情況和政策規(guī)定,處理信訪問題。
17.1.8? 支持所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同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作斗爭,接受黨員和黨組織的有關申訴,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置相關問題,依法保障黨員權利。
17.1.9? 參與公司有關管理工作,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為企業(yè)改革和經營管理服務,根據要求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fā)事件或其他有關工作。
17.1.10? 督促健全公司紀檢組織網絡,指導協調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7.1.11? 有計劃地組織紀檢工作人員的政治、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紀檢工作人員的素質。
17.1.12? 辦理黨委及上級紀檢部門交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