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格執(zhí)行省、地區(qū)、公司及項目部有關物資設備的各項規(guī)定,確保用于工程原材料、半成品、設備都是合格的。
2. 執(zhí)行采購程序和制度,組織統(tǒng)購物資的采購及管理,做好對所屬施工分部物資采購的督促、控制工作。
3. 公平、公開、公正地進行物資設備的采購招標工作。
4. 負責進場材料、半成品、設備的驗收、驗證、標識工作。材料及時申請報驗,對不合格材料、半成品采取隔離措施,嚴禁不合格材料進入施工現(xiàn)場。
5. 負責本部門可追溯性文件資料,采購合同、驗收放行、單證臺帳等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