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組織全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防御火災的綜合能力,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減少火災損失,決定建立消防安全會議制度。
校長,書記,校委會成員和各班班主任為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1、學校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學校學期安全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消防安全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督促、檢查消防安全工作。
3、根據(jù)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fā)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并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fā)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都要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消防安全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并形成書面材料和消防安全信息上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