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防法規(guī),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使財產安全和人生安全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手冊
1、炸藥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炸藥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2、庫房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3、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庫房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5、綜合辦作為工地消防安全監(jiān)督部門,應不定期、定時對炸藥庫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值班人員的值班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若因值班人員工作失職而造成火災事故的,將按消防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