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調查組的組成
??? 1、輕傷、重傷事故,由企業(yè)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 2、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部門會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還可邀請其它部門的人員和專家參加。
??? 3、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部門會同該區(qū)的市勞動行政部、公安部門、監(jiān)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省主管部門、省勞動行政部門、公安部門、省總工會應派人員參加事故調查組。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員參加,還可邀請其它部門監(jiān)察人員和專家參加。
??? 4、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按照企業(yè)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企業(yè)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監(jiān)察部門、工會組成特大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還可邀請其它部門的人員和專家參加。
??? 二、事故調查組成員必須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某一方面的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 三、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企業(yè)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索取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預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 五、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性質,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寫出事故調查綜合報告,事故調查組或員必須在報告上簽字。
??? 六、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分析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有不同意見,勞動行政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對結論性意見有不同意見,應當報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處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 七、事故原因查清后,發(fā)生事故的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必須制定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限期完成。
八、發(fā)生事故企業(yè)的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事故處理報告。在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必須經勞動行政部門同意,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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