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產(chǎn)安全聯(lián)系制度
1、凡井巷貫通和掘進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險邊界掘進時,必須在巖巷剩下15-20米時,煤巷剩下20-30米時 ,綜掘剩下50米時,測量人員必須向施工單位及有關部門發(fā)出貫通通知單,并在現(xiàn)場標出透點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當采掘工作面經(jīng)過其它巷道或危險區(qū)的上下方,其間距小于25米時,測量部門應向有關單位發(fā)出安全通知單。(附平面,剖面圖尺寸)
3、在掘進工作面貫通另一井巷時,必須有準確的是在兩工作面相距50米時,地測部門必須下達通知書,余20米時地測下停頭通知書,施工單位必須只準從一個工作面向前貫通。
4、石門穿層巷道要揭煤時,地質人員必須嚴控制掌握所揭煤層的層位和到迎頭的距離及 進展情況變化。迎頭到揭煤最少距離為15米時,必須停頭打鉆查明層位的實際距離和煤層賦存情況,根據(jù)鉆探成果整理,繪制平,剖面圖紙,提供給有關部門領導做揭煤工作的具體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轉向,變坡,地質構造變化,突水預兆,瓦斯變化等特對情況時,地測人員除及時深入現(xiàn)場 掌握第一手資料外,應三班向施工單位了解情況,以便及時時做好服務。
6、及時按旬進尺和月進尺填報上圖,定期交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