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由專人(采購員)持購買證、本人身份證和上次購買后逐日消耗登記表到派出所辦理準購手續(xù),嚴禁別人代辦。
2、由廠方派專車(符合安全條件)運輸,嚴禁搭乘客和其它物品,相抵觸的爆炸物品不能同車裝運。
3、卸裝入庫時必須清倉盤庫,由保管員清點登記入庫。保管員、采購員、運輸人員、押運人員、押運員應在入庫登記上簽字。
4、卸裝入庫時要設立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5、購進的民爆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庫房內,相抵觸的爆炸物品應分庫存放,嚴禁混放。
6、民用爆炸物品庫房內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7、庫區(qū)應設立警示標志,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