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技術規(guī)范、指示、指令、三大規(guī)程和礦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協(xié)助主管技術員抓好全科的各項安全技術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3、對所分管設備的現場情況要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每臺設備的運轉情況。
4、加強職工技術培訓,使職工達到本工種應有的技術水平,努力提高職工的業(yè)務素質。
5、編制或審批所分管范圍內的施工措施,監(jiān)督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檢修完后的項目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寫出檢修總結。
6、組織對分管范圍內的老化設備進行更新改造和技術攻關工作,熟知現場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及運轉等情況,及時為檢修提供所需技術數據。
7、經常深入現場,對施工工藝和職工正規(guī)操作進行技術指導。
8、經常檢查分管范圍內皮帶運輸設備的安全設施,及時進行各類試驗,確保靈敏可靠。
9、定期組織對分管生產系統(tǒng)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
10、組織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11、組織好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技術方面的方法和經驗,學習新知識,推廣新技術和新經驗。
12、負責搜集本科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的資料,及時分析完成情況,采取各種有效的技術措施,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13、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4、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