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理(主任)是本單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面領導責任。直接領導本單位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并負責組織制定貫徹實施辦法。
3.主持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并主持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及時解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職業(yè)危害中存在的問題。
4.審定本單位安全施工目標計劃。總結、推廣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經驗。
5.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一起安排下達,并列為計劃完成的考核指標。
6.確保本單位安全獎勵專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貫徹實施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7.確保承發(fā)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獎罰的規(guī)定,并嚴格按合同執(zhí)行。
8.組織并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施工大檢查。
9.按"三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并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