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叉路口應派專人指揮交通。交通危險路段要懸掛“危險、限速標志或禁止通行標志,夜間用紅燈示警。
二、土方開挖前,必須了解土質,地下水等情況,查清地下埋設管道、電纜和危物、有毒氣體以及古跡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設標記。施工負責人必須向操作工人詳細交底,采取安全措施。
三、機械挖運土方時應有專人指揮,挖掘機械、挖斗回轉范圍內嚴禁站人,機械在邊坡、邊溝作業(yè)時,應與邊緣保持必須的安全距離,使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面上,禁止挖斗前車輛駕駛上方回轉。
四、在靠近建筑物、設備、設施、電線桿等附近挖土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開挖溝槽(坑)時應當根據(jù)土質情況進行放坡或支撐,人工挖方必須保持橫向2米,縱向3米安全距離,放坡須自上而下進行,嚴禁采用挖空腳底的操作方法。
五、高坡邊坡處施工,作業(yè)人員應戴安全帶,棄土下方或有滾石危及的范圍的道路應設警告標志,作業(yè)坡下嚴禁通行。清理路塹邊坡上的塊石、松動土時應從上而下進行,作業(yè)人員需帶安全帽,邊坡下方不準站人。
六、施工中如發(fā)現(xiàn)小體滑動,坍塌跡象危及施工安全時,應暫時停工,撤出人員機具,并報告領導處理,滑坡路段、開挖擋墻基槽,嚴禁全面拉槽開挖。
七、人、機配合作業(yè)的清底、平地、修坡等應交替進行,如必須在機械工作范圍內進行人工作業(yè),應停止機械作業(yè)。
八、溝槽(坑)回填土、石時必須在兩側對稱回填夯實,嚴禁從一側直接填入,槽(坑、溝)下方不得有人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