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zhí)行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安全目標。
(二) 參與圖紙會審及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安全計劃的編制。
(三) 負責項目的質量安全檢查工作,組織施工班組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檢查合格后才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 負責對過程檢驗和試驗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控制,對施工過程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標識,防止不合格品投入使用。
(五) 對施工過程及產品進行監(jiān)視和測量、控制,嚴把質量關,防止不合格品投入使用。
(六) 負責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安全檢驗,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檢驗,負責通知公司質安部參加。工程完工組織自檢后向公司質安部申請預檢。
(七) 參與對不合格品擴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并對處理措施實施跟蹤檢查驗證。
(八) 負責對計量檢測設備進行統(tǒng)一管理并建立臺帳。
(九) 負責質量記錄的收集、整理、保存,在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