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工程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施工中應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消防安全措施,措施中應有文字說明和消防重點部位消防器材分布圖。
二、 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須符合消防規(guī)定。消防器材要定期檢驗、更換并嚴禁挪做它用。
三、 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管理,專人負責,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在安全區(qū)域或專用庫房內。
四、 施工現場動火應由項目經理部審批。重點部位動火必須經公司審批,消防重點部位動火應設專人監(jiān)護。
五、 辦公室、倉庫、宿舍(休息室)、伙房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規(guī)定,上述部位嚴禁使用電爐子。
六、 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應同時檢查消防安全工作,查出火災隱患要記錄,立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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