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在河邊走,也可不濕鞋
與其它行業(yè)相比,建筑施工行業(yè)的確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完全杜絕安全事故幾乎被看作是不可能的。正因如此,身為建筑業(yè)的管理者們肩上的擔子就顯得更重了一些。江澤民同志多次指示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要想在建筑施工這條河邊上常走而不濕鞋的確不容易,但絕非做不到。然而僅僅靠完成了個人的本職工作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各主管部門的領導,各基層管理干部,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人人都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在行動上予以真正的落實,在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牢牢的記在心里,時時拿在手里,天天說在嘴上,處處掛在墻上。既要注重假日里燒得高溫點亮一把火,又要注重四季長效保持恒溫。首先,要建立完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體系。傳統(tǒng)的管理模式固然要保留,更要與時俱進開拓創(chuàng)新。內容包括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安全管理網絡;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設施的安全防護措施;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工程、起重吊裝工程、高空作業(yè)、特種工作業(yè)以及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電器產品、機械設備等必須實行專項管理,定期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堵塞漏洞。千方百計的遏制觸電、坍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多發(fā)性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其次,必須打造一支思想作風好,業(yè)務技術精通的高素質安全管理隊伍,他們必須能夠做到兢兢業(yè)業(yè),忘我工作、恪盡職守,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高素質責任感和無私奉獻精神,他們用自己最大的力量認認真真的履行自己的責任,一絲不茍。哪怕只有萬分之一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也要不辭辛苦地做百分之百甚至更多的努力,決不放過任何一個安全隱患??隙ǖ恼f,如果多了這樣一支安全管理的精英,建筑業(yè)就有可能做到“常在河邊走,也可不濕鞋”。事實上,安全管理的方針已經確定,重要的是落實,而落實的關鍵是責任。希望每個管理者都能切實的將每位民工兄弟的生命視為自己的生命,為了他們的人身安全,千萬不能放棄應盡的職責,筆者在此提兩點具體建議:
1、學習日本工地管理法之一“早禮”,我們可以稱作為“班前會”。內容涉及機械設備檢查,施工任務交底,運轉交接班,各項施工記錄等逐一過關。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萬無一失。這里筆者想作一點補充,如能在同樣內容的基礎上再建立健全“班后會”或稱“晚禮”就更為完善了。
2、借鑒香港安全檢查制度其一的安全視察及跟進行動。(1)安全視察:安全管理相關部門對承建商?建筑師、勞工處等所屬地盤定期進行安全視察,如發(fā)現重大潛伏危險或隨時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必須做出反應行動。(2)跟進行動:當無即時危險的時候,有關部門人員須在接獲報告后,在合理的情況下,前往視察。當有即時危險的時候,有關部門有權指示承建商暫停有關部分的工程,直至是采取認為需要的安全措施為止。如若能將此項檢查落實,定能減少那些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
實踐證明,只要深化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一步在管理上出效益,出形象,從根本上做到“防范于未然”,就一定可以實現“常在河邊走,也可不濕鞋”的目標。
二、強化民工自身安全意識關鍵靠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實
有關調查數字顯示,全國建筑行業(yè)80%的死亡事故是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的。筆者常年從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談不上恪盡職守,但的確是盡心盡力,認真負責的,可聽到這樣的信息心里仍感到十分的沉重和愧疚。不禁想起某文章中的一句話“……每一起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的背后,都暴露了相關部門在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當我們在為那些因安全事故而喪失了寶貴生命的民工深感痛惜的同時,也在為我們的某些管理者至今還在一味的強調“發(fā)生傷亡事故的原因是民工自身素質差,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的觀念深感自責。是的,隨著建筑業(yè)的改革和發(fā)展,大量外來務工者紛紛涌入,在全國約3500萬建筑業(yè)從業(yè)人員,他們當中大部分來自較落后的省市地區(qū),特別是那些農民工許多連初中文化水平都未達到就過早的踏人了社會。為了生存,他們來到建筑行業(yè)做工,不論是客觀原因還是主觀因素都造成了他們沒有機會接受最基本的學習和教育,也就不可避免地使他們對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建筑業(yè)的特點不甚了解,對施工現場的各種情況不夠熟悉,對一些基本安全知識和操作規(guī)程沒能掌握,更對施工中的突發(fā)事件缺乏處理經驗,這的確是民工自身的弱點,無疑給安全施工埋下了事故隱患,如遇有不安全行為,傷亡事故將一觸即發(fā)。面對這些既是建筑業(yè)的主力軍又是建筑業(yè)中的弱勢群體,如何提高他們自身綜合素質,進而增強他們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識呢?回答這個問題并不難??加強對民工的安全教育。然而真正讓安全教育培訓措施出實效,讓每一個通過安全教育培訓的民工都能夠擁有強烈的安全防范意識,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但是為了更多民工兄弟的根本利益和人身安全,為了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這份責任,再難也要將這項工作做好。
傷亡事故發(fā)生→違章指揮(作業(yè))→產生不安全行為→缺乏個人安全防范意識→自身綜合素質低→未掌握基本安全知識及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培訓措施未落實。
說明,事故中的傷亡者并非死于事故本身,而是死于自身的愚昧和無知??缺乏必備的自我保護能力,而這種能力的獲得除本人自我學習外很大程度上需要有關部門的教育,培養(yǎng),也就是接受必要的安全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從客觀上強化其安全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