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的防火設計
建筑防火設計包括設置防火分區(qū)、防火墻、防火門窗、消防設備、報警設備以及選擇耐火難燃的建筑材料等, 設計師應根據每個建筑物不同的結構、用途、內部裝修、火災荷載等情況,建筑物的各個不同的空間條件、功能條件及其他相關條件,采取各種防火措施,并使之有效地組織起來,從而構成建筑物最優(yōu)的防火設計,給建筑物提供最合理的防火保護,滿足建筑的所有消防安全要求。
二、安全疏散設計
安全疏散設計就是設計安全、合理、便捷的逃生通道,設計師要考慮在最不利情況下,各防火分區(qū)人員疏散所需要時間和建筑物所能提供的疏散時間,以及對應的疏散通道寬度和距離,為疏散人員設計最佳疏散通道,包括安全疏散出口的設置、樓梯、走廊的設置等等。
以上兩方面的設計應注意《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相應的規(guī)定,例如4.2.4規(guī)定,兩座高層建筑或高層建筑與不低于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民用建筑相鄰,當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墻上開口部位設有甲級防火門、窗或防火卷簾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宜小于4m。 6.1.2中規(guī)定,設計塔式高層建筑時,兩座疏散流體宜獨立設置,當確有困難時可設置剪刀樓梯。 6.1.9中規(guī)定,高層建筑內走道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shù)每100人不小于1.00m計算;高層建筑首層疏散外門的總寬度,應按人數(shù)最多的一層每100人不小于1.00米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