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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問過好像,但是找不到回復了當時的回復是不需要。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根據(jù)《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危險物品的生產、經(jīng)營、儲存、裝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您描述的問題建議咨詢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