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今年3月,我在蘆淞區(qū)一家單位上班,僅僅十來天后就因工受傷,約為八到九級傷殘。我想申請工傷認定,但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我該怎么辦?另外,請問株洲市關于工傷級別鑒定的標準和賠償明細是什么?
株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首先需要確認勞動關系。一般來說,以下資料都有利于確認勞動關系:工資單、工作服、工作證、餐牌、出入證、員工手冊、培訓資料、工友證明(除書面以外,還需要當庭證明)等其他與公司相關的資料。所以,你最好先把這些資料都保存好。然后,再確定由哪級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進行受理。你可以先去株洲市工商局查詢所在單位的工商注冊資料,確定其在哪級工商部門進行的登記,再去相應的市、區(qū)(縣)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進行咨詢、申請。
株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yī)療工傷生育保險科:工傷級別的鑒定,完全依照國家《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賠償明細在國務院頒發(fā)的《工傷保險條例》里有詳細規(guī)定。你的情形如果屬實,可根據(jù)《條例》第三十七條,享受到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補助標準與(一)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