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萬一發(fā)生火災事故,火災發(fā)現(xiàn)人應立即示警和通知現(xiàn)場負責人,并立即使用現(xiàn)場配備的消防器材撲滅初起之火,現(xiàn)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后,要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并安排人員疏散,轉移貴重財物到安全地方,撥119電話報警、接警,同時通知主管部門。
⑵在滅火時要根據(jù)燃燒物質、燃燒特點、火場的具體情況,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①發(fā)生火災,若竹木等固體可燃物而引起的。對于這類火災,可用冷卻滅火方法,將水或泡沫滅火劑或干粉滅火劑(ABC型)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物體上,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至燃點以下或與空氣隔絕,使燃燒中斷,達到滅火的效果。 ②如遇電器設備火災,應立即關閉電源,用窒息滅火法。用不導電的滅火劑,如二氧化碳滅火器、干粉滅火器(ABC型或BC型均可,下同)等,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電器設備上,阻止與空氣接觸,中斷燃燒,達到滅火效果。 ③如遇油類火災,同樣可用窒息滅火方法,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物體上,阻止與空氣接觸,中斷燃燒,達到滅火的效果。嚴禁用水撲救。 ④如遇貴重儀器設備、檔案、文件著火,可用窒息滅火方法,用二氧化碳等氣體滅火器直接噴射在燃燒物上,或用毛氈、衣服、干麻袋等覆蓋,中斷燃燒,達到滅火的效果,嚴禁用水、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進行撲救。
⑶撲救火災爆炸事故,應遵循如下原則:從上向下、從外向內(nèi),從上風處向下風處。
⑷當事故現(xiàn)場火災危及到和身燒傷,即緊急把傷者隔離火源,并把火撲滅,輕度燒傷可即包扎處理。中、重度燒傷者馬上送醫(yī)院治療,并進行醫(y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