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⑵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⑶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⑷協(xié)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⑸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⑹事故狀態(tài)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⑺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⑻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⑼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⑽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3.5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⑴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⑵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⑶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押運員報警及與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聯系的方式、方法。
3.6事故發(fā)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⑴根據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的技術要求,確定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⑵根據安全運輸卡提供的應急措施及與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聯系后獲得的信息而采取的應急措施。
3.7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依據對可能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⑴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
⑵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⑶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后的報告;
⑷周邊區(qū)域的單位、社區(qū)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3.8危險區(qū)的隔離
依據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
⑴危險區(qū)的設定;
⑵事故現場隔離區(qū)的劃定方式、方法;
⑶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⑷事故現場周邊區(qū)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3.9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⑴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防護、監(jiān)護措施;
⑵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jiān)護措施;
⑶現場實時監(jiān)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⑷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
⑸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
⑹事故可能擴大后的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