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安裝電網者,必須將安裝地點、理由,并附有安裝電網的四鄰距離圖,以及使用電壓等級和采取的預防誤觸電措施等有關資料,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報,經審查批準,方可安裝。
二、嚴禁社隊企業(yè)、作坊安裝電網護廠(場)防盜防竊。
三、嚴禁私人安裝電網圈攔房舍、園地、谷倉、畜圈、禽舍等。
四、嚴禁用電網捕魚、狩獵、捕鼠或滅害等。
五、嚴禁非法制造、銷售帶有工作電網的任何設備器具。
六、凡經批準安裝電網者,駐地公安局、派出所要定期進行檢查,安裝者必須接受檢查,不得拒絕。
七、違反本通告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如發(fā)生傷害人身或電死人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